搔痒折磨
搔痒折磨(Tickle torture)也称为搔痒酷刑、痒痛折磨或是笑刑,是一种利用搔痒对他人进行的虐待、支配、骚扰及羞辱行为。受害人在过程中即使感到相当不适,但因为搔痒本身动作的效果,受害人仍然会笑。搔痒折磨多半是被迫的,但有些情形也有可能是合意的行为,如搔痒调教,亦或者是某种性仪式。
挠痒酷刑(Tickle Torture)是指利用挠痒来虐待、支配、骚扰、羞辱或审讯个体。尽管笑声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愉悦反应,但在挠痒酷刑中,被挠的人可能会笑,哪怕他们并不觉得这一经历愉快。在挠痒的情况下,笑声可能更像是一种恐慌反射,而不是愉悦反应。根据具体情境,挠痒酷刑可能是双方自愿的活动,也可能是强迫的行为。在自愿的情况下,挠痒酷刑可能是伴侣之间一种相互满足的、身体亲密的行为。然而,强迫的挠痒酷刑可能会给受害者造成真正的身体和心理痛苦,这也是为什么它曾被用作审讯手段,或者仅仅是为了显示对他人的支配权。挠痒通常发生在脚部和腋下,且常常在受害者的脚踝和手腕被绑住后进行。受害者也常常被剥去衣物,仅剩内衣。
历史趣闻
一篇刊登在《英国医学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中的文章提到了一种欧洲的挠痒刑罚方法:将受害者的脚浸泡在盐水中,然后强迫一只山羊舔舐受害者的脚底。当山羊舔掉盐分后,受害者的脚会再次被浸入盐水,整个过程会重复进行。然而,这种方法是否真的被实际使用过仍不清楚,因为它仅在1502年意大利法学家兼修士弗朗西斯库斯·布鲁努斯·德·圣塞韦里诺(Franciscus Brunus de San Severino)的著作《审判与酷刑论》(Tractatus de indiciis et tortura)中被提及。这本著作实际上是反对酷刑的,并强调对酷刑的警惕。虽然可以确定弗朗西斯库斯·布鲁努斯并未凭空捏造这一实践,但该著作中提到的内容是否基于道听途说、(可靠的)目击者的描述,还是个人经验,仍存在疑问。这种不确定性并未阻止这一趣闻在流行文化中被反复提及,例如在2013年英国讽刺问答节目《QI》的某一集中就提到了这一故事。
在古代日本,掌握权力的人可以对犯罪者施加超越刑法规定的惩罚,这被称为“私刑”(shikei),即“私人惩罚”。其中一种酷刑叫作“くすぐり責め”(kusuguri-zeme),意为“无情的挠痒”。
在弗农·维希(Vernon Wiehe)的《兄弟姐妹虐待》(Sibling Abuse)一书中,他发表了有关150名成年人童年时遭受兄弟姐妹虐待的研究结果。其中一些人提到,挠痒是他们所经历的一种身体虐待。研究显示,虐待性的挠痒可能引发受害者严重的生理反应,例如呕吐、尿失禁,甚至因无法呼吸而失去意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挠痒酷刑曾被广泛使用或被政府实施。迄今为止仅发现的少量相关文献主要来源于英国和美国。
一篇1903年的文章描述了一名被束缚的自杀倾向患者在哈德逊河州立医院(Hudson River State Hospital)中被绑在床上以确保其安全。然而,当他无助地躺着时,一名医院管理员弗兰克·A·桑德斯(Frank A. Sanders)却挠他的脚取乐。“据称桑德斯承认,在醉酒状态下,他通过挠患者海斯(Hayes)的脚和肋骨,以及拉他的鼻子来取乐。”桑德斯还给他的受害者造成了黑眼圈。另一名医院员工撞见桑德斯正在以患者为乐后,这名罪犯被送上了大陪审团。
一篇1887年的文章《旧时的英格兰》(England in Old Times)提到:“教区的枷锁也已不复存在。在过去,男性违反公共道德后会被关押在枷锁中,他们的双腿被沉重的木枷固定住,而一些小但邪恶的男孩会趁机故意脱掉他们的鞋子,挠他们脚底无助的脚掌。”
其他用法与含义
“挠痒酷刑”一词可以应用于许多不同的情境,这些情境不一定包括前文提到的性满足或恶意酷刑行为。
一种常见的挠痒酷刑形式是兄弟姐妹之间用挠痒代替直接暴力来试图支配对方或解决争端。
挠痒酷刑也可以是一种延长的挠痒行为,这种行为会让被挠的对象觉得时间很长或挠痒非常强烈。这可能是因为挠痒的持续时间、挠痒的强度或被挠的部位。例如,对受害者赤裸的脚进行30秒的挠痒,如果受害者的脚非常敏感,这段时间可能会显得极为漫长。尽管手掌对触觉更加敏感,其他常见的敏感部位包括腋下、躯干两侧、脖子、膝盖、腹部、大腿、肚脐和肋骨。许多人认为脚底是最痒的部位,因为那里有许多神经末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挠脚底是“挠痒酷刑”中最常见的例子。
“挠痒酷刑”也可以具有其他用途,包括通过挠痒某人来羞辱对方,甚至用作审讯手段。这可能不是极端的挠痒,而是对敏感部位的持续挠痒,直到受害者交出所需的信息。在羞辱的情况下,挠痒可能被用来制造令人尴尬的声音或反应,从而使受害者感到难堪。在这种情况下,挠痒可能会持续到某种反应被触发。
这种“羞辱”方法也可能涉及使用物理束缚或材料进行束缚。这样可以使身体的某个部位暴露且易受挠痒,而受害者无法将该部位移开,只能忍受。这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惩罚”或“报复”,挠痒者可能以此作为对先前挠痒经历或“羞辱事件”的回击。
自愿行为
在性恋癖中,挠痒酷刑是一种双方自愿的活动。一场“酷刑”通常从一方允许另一方将自己绑在一个暴露身体敏感部位的位置开始,尤其是那些对挠痒敏感的部位。尽管人体的许多部位被认为是敏感的,挠痒酷刑通常与挠脚底或腋下相关。
这种挠痒的束缚方法通常遵循基本模式。束缚的目标是让受害者无法摆脱挠痒,同时使受害者敏感部位暴露。受害者通常被绑在坐姿或躺姿,而非站姿,以便暴露脚底,因为脚底往往是挠痒的主要部位。将手臂绑在头顶可以使上半身和腋下容易受到挠痒。这使施虐者可以使用任何工具,例如手指、舌头、胡须、羽毛、刷子、松果、盐棒、电动牙刷或发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