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慾樂園(13-14) 作者_CSH 第2部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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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她身边,轻轻地、缓缓地把手伸向她衣服背後的钮扣。这次香水不是香奈儿,是霞兰德蕾。美妙得难以抗拒。我从她的手中取下酒杯,放在桌子上,把香槟给了她。
香水混合了她的头发与皮肤的阳光气味。喝了香槟後,她的嘴唇变得湿润。她说,「你想念『俱乐部』吗?」
「不。」我说。
「你知道,刑杖与皮带,以及所有的那一切,你想念吗?」
「不,」我说,又吻她。「当然,除非你有很强烈的欲望,想把我打得屁滚尿流。如果是这样,我会投向你的慈悲为怀,就像一位绅士应该做的那样。但是我心中有一件别的事情,是我一直想做的一件事。」
「去做吧!」她说。
她脱掉衣服。在白色被单衬托下,晒过太阳的皮肤很黑。亮光还很够,可以看到草莓淡红色的乳头。我的手下滑到她的两腿间,拥抱她,触碰她柔软的阴毛,然後滑离她,静静离开房间,走进暗黑的小厨房。
回来时,我拿着牛油,还有那小盒磨碎的肉桂。
我脱下衣服。她的身体枕在手臂上,乳房突出,平坦的肚腹与那黑色阴毛的秘密山丘,形成细长优美的曲线,真是美极了。
她的脸颊上透露一抹红晕。
「你要做什麽?」她问,看着我拿进来的东西,几乎露出胆怯的神色。
「只是我一直想要做的一件小事情。」我说,躺在她身边,把她的身体伸展开,拥抱她的头,吻她。我把右臂伸过去,指头沾一点牛油。由於热气的关系,牛油已经变得很可爱、很柔软。我把牛油抹在她乳房的淡红色乳头上,爱抚着乳头,将乳头稍微伸展。她呼吸深沈,热气明显地从她身上升起,像香气一样。我把小盒肉桂放在自己的嘴唇地方,嗅着它,那种美妙的东方气味,那种禁忌的气味,大约是我曾嗅过的最狂野的春药芳香°°除了纯粹男性或女性肉体的气味。我把肉桂摩擦在她的乳头上。
我在她身上翻滚,稍微压着她,我的那话儿硬硬地抵在她的大腿上,开始吮吸她的乳头,舐着它们。
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在我下面紧绷着,从性器官散发出来的热气很是奇异。她呻吟着,似乎努力的控制自己不举起手臂,然後,她的两手紧抓住我的头。她显得很狂野,然而却有点抗拒、惊恐。
「太过分,」她说,「太过分了。」我停下来,拨开她脸上的头发。我现在是纯然的动物了,我只想拥有她。我想到她以前所说的有关眼罩的话,说眼罩应该让事情比较容易处理。於是我手往下伸,拿起她穿在衣服下面的纯棉小内衣,把小内衣伸展开,一直到它像一条摺叠的白布带,然後我把它绑在她的头上,遮住她的眼睛。我把後面的结压平,把她的头安置在枕头上。
她无力而深长地呼吸,嘴部不再紧绷,是噘着,很柔软,很性感,我感觉到她的整个身体在我下面松弛。我感觉她的身体变得很温暖,对着我开放。她的手臂绕着我的颈子,她的臀部对着我移动。
她低声说出什麽温柔的话,是一阵呢喃。这一次当我舐她乳房,当我对着乳房凑上嘴,吮吸着,牙齿凑在上面,爱抚着,她就呻吟着,身体贴在我身上。我对她这样做,只是这样做,就快要疯狂了,必须稍微提高身体,让我的那话儿离开她的大腿,离开她的湿热,否则我会出来,会太快就结束。她发出沙哑的叫声,小孩或修女听了这种声音,会认为她恨痛苦。她身上有什麽东西被割开了。
我的指头又抹上柔软的牛油,把手指伸进去,把牛油擦在她的阴毛上,擦在她的阴唇中。我把肉桂擦在她身上,擦在她的阴核上,同时她伸开两腿,所有的抗拒意味完全从她身上消失。
「做啊,做啊┅┅」她低语着,或者至少所说的话听起来像这样。
我很兴奋,认为无法把她的身体伸展更久的时间。我把脸凑过去,笼罩在她的香味之中,她那清净的香气,以及牛油与肉桂的香气。
我开始在阴核下面舐着,用舌头把阴核张开,向上摩擦,然後嘴巴完全凑在上面,凑在她的阴唇上,然後吮吸着。
她四肢伸展开,好像被绑成那样子,无法提高手臂或双手,无法挣扎着把两腿合拢。她完全是我的。她在下面扭动着,抬起臀部,但没有抗拒。她属於我。我舐完牛油,吃下肉桂,品尝那种狂野的春药、香料、她那深灰色的爱液,以及她的热气。听起来好像她在哭。她挣扎着,她说她要出来了。
我爬到她的身体上方。当我的那话儿进去时,她的身体很紧、很热,所以我在她里面爆发了。她要出来了,要出来了,就像我出来一样,她的脸孔变得深红,白棉眼罩在黑暗中发亮,嘴唇发抖,一声小小的诅咒或祈祷随着「天啊」两字发出。
我说,「说我的名字,丽莎。」
「艾略特。」她说。她又说一次。她的性器官锁住我,当我在她里面静止不动时,她的性器官像嘴一样颤动着。
过了一会儿後,我站起来,转开淋浴龙头。很棒,大量温暖的水,小小的白色磁砖浴室立刻弥漫了蒸气。我全身抹上肥皂,想着一切,努力要抖落 後那种深深沈迷的感觉。
她在玻璃门外面出现时,我吃了一惊,然後我为她打开门。
她走进来,也是一副困倦的神色,头发乱成一团。我把她推到水流正下方,在毛巾上面抹了很多肥皂,开始为她洗澡。我用毛巾在她肩上与乳房上擦着,轻轻洗涤所有的牛油。我能够看到她清醒过来,丧失了一切的控制。
她吻我的乳头,然後用两手抚摸它们。然後,她紧抱着我。我吻她的颈,同时水在我们两人上方流着。我用抹了肥皂的毛巾爱抚她的性器官,以缓慢但粗暴的动作冲洗她的性器官。
「来,」我低语着,「进来我的臂怀中。我要看到你进来。」我并不认为自己想那麽快又来一次。我认为一个人要做此事必须处在最佳状态中,一天出来三次或四次,就像我在「俱乐部」所做的一样。我感到很快乐。我喜爱她靠在我身上的感觉,裸体、滑滑的、颤动着,水在她的头发上方滚滚而流。当她蹑着脚尖站起来时,我感觉她的性器官张开。我感觉她的手臂下滑到我背部,她的指头伸进我的屁股里面,按摩着,然後打开,很轻轻地滑进去。
那种被打开、被在那儿 着的生硬、无可言喻的感觉。她把两根手指伸进去,深入,深入,就像以前在「俱乐部」那第一次用假阳具进行那样容易,刚好触碰正确的地方,发现腺体,压着它。
我放下毛巾,进入她里面。她在暴烈的颤抖中出来了。她的嘴对着我的脸颊张开,啜泣声哽於喉咙中。我靠在白色磁砖上 她,她的指头仍然在我里面。她又出来了°°如果她曾抑制°°乳房像脸孔那样红,脸孔沾满水滴,头发流泻到肩上与背部,好像是水。
「当我说我爱你时,我是说真的。」我说。
没有回答。只有冲洗我们的淋浴发出的热气,以及我们自己的热气,然後是她往上抬的脸孔,以及吻我的嘴唇,还有靠在我肩上的头。就现在而言足够好了,很美。我能够等。
当我们到达「河后交谊室」时,这个地方呈现出一种令人愉快的拥挤状态,但她很显然是房间里最迷人的女人。
她穿着一件小小的黑色「圣劳伦斯」衣服,一双细线带高跟鞋,头发一团乱,像女巫。喉咙地方的钻石使得脖子看来很长、很奇异,像是可以咬一口。我穿着一件黑色礼服,我想也满不错的。但是并不是这一切使得每个人都看着我们。
我们像一对蜜月的夫妻,几乎一喝了酒就做出亲密的动作,走进舞池,如胶似漆,置身於众多的丈夫与妻子之中,像是昏过去了。
这个地方有点昏暗,充满粉蜡笔亮光,纽奥良市在板玻璃窗之外像是一片发亮的大海,乐队是拉丁美洲风味,稳定而富於感官,演奏真正的舞蹈音乐,还有附加的节奏声音。
香槟直冲我们的脑门。我给乐队两、三百元,让他们一直演奏,没有间断,我们跳着伦巴、恰恰,以及以前不曾有人看过我跳的各种舞。她的臀部在黑衣下华美地摇摆着,乳房在丝服中颤动,双脚在细高跟上旋转。
我们的笑波一阵阵传出来。
跳完恰恰後,我们回到桌旁,笑得身体弯成两半。
我们喝了所有甜黏、 心、荒谬的观光客鸡尾酒。凡是凤梨、小纸帽、多彩吸管、盐、糖、樱桃、「日升」、「巫毒」、「莎查雷克」等等,我们都想要。现在把它们都带到这张桌子来吧!但是,当乐队在休息期间奏起巴西「婆娑.诺娃」舞时,我们享有了最美妙的时光。歌者模仿吉尔贝托,很不错,催眠的葡萄牙歌词,以及陶醉的节奏。我们确实在其中哀叫、飘浮,几乎没有停下来站着啜饮一口酒。
到了十一点钟,我们想要更加喧闹的东西。是啊,来啊,让我们离开这个地方。
我把她带进电梯。她靠在我胸膛上,吃吃笑。
我们走进「狄卡特路」,发现了一家新的迪斯可夜总会,是我永远不会跟纽奥良联想在一起的那种地方,像世界上数以千计的迪斯可夜总会,有令人窒息的人群,以及闪烁约五彩灯光。舞池挤满了人,人们很年轻,音乐震耳欲聋,巨大的电视萤幕闪闪发亮,麦可.杰克森尖叫着「想要开始一件事情」。我们立刻置身其中,急动着,扭动着,投进肉体之海中,彼此抓着双方,又在一阵新的热潮中亲热着。没有人,绝对没有人在这个地方穿着跟我们一样。他们正在注视着我们。
我们正在玩乐,纯粹的玩乐。
我们一喝了酒,艾迪.格兰的「电街」的缓慢音乐又把我们引出场。我们在补偿过去没做的事,我们所做的事情是在补偿,不管其他人在做什麽。一直进行到「警察合唱团」的「你的每一次呼吸」及「痛苦之王」。然後萤幕变黑,是为了「门户合唱团」的「L.A.女人」。这并不是跳舞,是完全的疯狂、痉挛,是突进与回旋;丽莎脚离地时,我把她抱起来,她的头发形成潮湿的发绺,黏贴在脸孔的一边。
自从学生时代旧金山的大型摇滚音乐会之後,我已经多年没有做这种事。我们把酒迅速咽下。在五彩的灯光中,这个地方明灭不定,就像你喝得很醉,快要掉落吧台的高椅时,那个地方也是明灭不定。要紧的是继续跳舞。滑过「大卫.鲍伊」、「乔安.杰特」、「史蒂夫.史密斯」,以及「曼哈顿换车」,又回到「杰克森」°°一首旋律缓慢、让人脸颊贴脸颊的音乐。我们在舞池中,甜蜜而缓缓地拥抱,同时他们唱着「我生命中的女人」。
我对着她的耳中唱着。我不再跟其馀的人类在一起了,我拥有地球上自己想要的一切。我们的手臂抱着对方,我们只是一个身体、一个温暖的身体;一个卫星,永远脱离轨道,永远进入自身的天空路径。
「其馀的人类真可怜,」我说,「他们不知道这是天堂,他们不知道如何进入。」
* * * * * * * *
一点钟时,我们走了出来,手臂抱着对方,只是飘飘然穿过狭窄街道∶掠过的头灯在鹅卵石、煤气灯、古老的西班牙柱廊,以及绿色百叶窗上方,辟出一条小径。
我们筋疲力尽。我们走到一根看起来像古老煤气灯的假灯柱(我实际上喜爱这些灯柱),手臂抱着她,吻她,好像我是一名水手跟所勾搭上的女孩在一起。真是一团糟,湿湿的吻,咬在甜美的嘴里面,隔着黑丝绒抚摸她的乳头。
「我不想回旅馆,」她说。她头发蓬乱,很是可爱。「我们到一个不同的地方。我不能走,我醉得太厉害了。我们进去『蒙特雷昂』吧!」
「你为何不想回去?」我问。她应该打电话到「俱乐部」。我知道她没有打。她不曾离开我的视线°°除了进入女士的洗手间的短暂时刻。
她说∶「我就是不想听到那电话铃响。我们到任何地方去吧,我们进去『蒙特雷昂』吧,只要是一个旅馆房间,你知道,好像我们刚相见。」她太忧心了。「请求你,」她说,「请求你,艾略特。」
「好吧,甜心。」我说。
我们转身,进入「蒙特雷昂」。
他们给了我们五楼的一个房间,有珍珠灰色的天鹅绒,整个房间铺着地毯,有一个小小的双人床,像美国数以百万计老式、接合处褪色的旅馆房间。我关了灯,打开窗 ,望向「法国区」的低屋顶。我们喝了途中所买的威士忌,然後我们和衣躺在被子的上方。
「有一件事我想知道,」我在她耳中说,手指在她的耳朵边缘游移。她透露出可爱的软弱无力的模样,热气直落我身旁。
「什麽?」她说,几乎睡过去了。
「如果你是爱着我┅┅如果你这样带我来这儿,是因为你爱着我,如果你非常爱着我,就像我非常爱着你,而不只是一种放纵,一种怪异的小小放纵,或者神经崩溃或什麽,那麽,请你告诉我好吗?」
她没有回答我。她静静地躺着,好像已经睡着,睫毛的阴影在脸颊的衬托下显得很黑暗,小小的黑色「圣劳伦斯」衣服柔软一如睡衣。她深深地呼吸,右臂放在我上方,指头紧抓住我的衬衫,但那样子就像睡眠中一个人的手所可能呈现的姿态,努力要把我扯得更近。
「去你的,丽莎。」我说。
下面一辆车的头灯灯光掠过贴壁纸的天花板上方,往下照在墙壁上。
「是啊!」她说。但那是睡眠的声音。她睡过去了。
艾略特 26 橡树下的欲望
第二天,只有我们两人穿着晚礼服游历农园。但是又怎麽样?也只有我们两人穿着晚礼服在杂货店的苏打水贩卖处吃早餐。
私人轿车载着我们往北方到「德斯特拉罕庄园」,然後到「旧金山农园」,再到圣贾克斯的「橡园巷」。
我们在灰色天鹅绒车座中依偎在一起,再度交换故事,谈到童年、失望、梦想。那可真是超自然,以每小时六十哩的速度穿过路易斯安那低地风景,河堤总是隐藏着密西西比河,天空经常过分点缀着绿彩。
冷气沈默无声,透露出美妙的冰凉。我们确实穿过时间本身,就像我们确实穿过绿油油的亚热带土地。
我们在小冰箱中有很多酒。我们有冷啤酒和一些鱼子酱、饼乾。并且我们转开小小的彩色电视,欣赏游戏节目、肥皂剧。
然後我们做爱,真的很美妙的宿醉之爱,没有蒙上眼罩,什麽都没有,整个身体伸展在很大、很宽的沙发座位上。
但是在「橡树巷」中,一种心情兴起,也许因为这是我在路易斯安那所见过的最壮丽的农园之一。或者也许因为我终於有时间思考。
「橡树巷」确实有一条路通到前门,里面有最为调和的一间房子,有一道中心走廊及阶梯,让你感觉到其他房子都是一团糟。但「橡树巷」不仅是壮丽而已。亮光的色彩穿过那些橡树;当你在房子附近散步时,你似乎沈没在高高的绿草中;黑毛无角牛默默出现在远方,凝视着你,像是来自奇异的过去时光的幽灵;还有很多东西,有圆柱、高门廊,以及这一切所透露的沈默气息,让你感觉好像你已进一步穿透纽奥良那超脱尘俗的特性,到达另一个迷人的地方。
我们在附近漫游,我变得崛强又沈默无言,因为我对於自己所做的事情必须下定决心。
我爱着她。我已经对她及对自己说了至少三次。她拥有我在女人身上所想要的一切,主要是因为她是很有感官的女人,很严肃,很聪明,并以自己的方式表现得很正直,非常诚实,而这一切想必是她现在显得很沈默的原因。尤其是,她很美,是那种冷酷的美。无论她是谈及自己的父亲或自己喜欢的电影,或者什麽话都不说∶无论她是在跳舞或大笑,或望出窗外,她都是我发现跟男人一样有趣的第一个女人。
也许,如果马丁在这儿的话,他会说∶「我这样告诉过你的,艾略特。你一直在寻觅着她。」
也许,马丁。也许。但你或是任何人如何能预测到这一点!
好吧!这一切都很美妙。她以一种暴烈、自然、浪漫的方式把我带离了「俱乐部」,就像我在第一夜所希望的那样。但显然其中可能有三个理由,就像在「蒙特雷昂」的床上,她睡着了,而我努力要跟她谈,暗示了三个理由。也许她爱着我;也许她神经崩溃;也可能她只是放纵一下。我是说,如果「俱乐部」是你生活六年的地方,你一定会表现出你的幻想,对吗?或者你会吗?
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她都不会告诉我。
当我告诉她说我爱她,她的脸孔显得敏感,很有反应,就像我想要她表现出来的模样。但是她没有回答,她没有表明。她没有说明,她也许不想处理内心的想法,也许无法处理。
好吧!那麽我要怎麽办呢?有趣的是∶纵使我很倔强、沈默,且正在思考着,内心却充满着对她的爱,充满着整个事件所透露的疯狂,就像我在谈话和吻她时一样。没有什麽事情变得尖酸或晦暗。但是,我要怎麽办呢?
我们离开「橡树巷」,轿车摇摇晃晃驶离车道,进入河路,我觉得情况很像男人所想要的情况∶享受性与乐趣,但不去承诺什麽;享受偷情,但不附加任何条件。她就表现得像是这种男人,而我就表现得像去它的女人,要她告诉我∶我们是处於什麽情况中。
我很确定一件事∶如果我强迫她,如果我抓住她的手臂,说道∶「听我说,你必须告诉我。要是你不告诉我,我们处於什麽情况中,我们就不能再进一步。」那麽我就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破坏整个事情。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因为她可能告诉我一件很令人失望、很简单的事情,便我完全崩溃。
好吧!这是不值得做的,只要她跟我在一起,这就不值得做。只要她依偎在我身上,而我能够吻她、 她、爱她,如此跟她谈,那麽这就不值得做。我默默地想∶她恨可能正在改变我整个生命的方向。
所以,我决定继续爱她,不再说什麽。第一个喝醉酒的早晨,我对她说,她会弄痛我,但那并不要紧,我当时的感觉有点像这样。有点像。只是我现在太兴奋,有太多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所以无法以那种感伤的方式想到此事。
我的心思很忙碌。我应该打电话给房地产公司,谈谈「花园区」那间要出售的房子。我必须打电话给我的爸爸,看看他是否活着,或者是否杀死了我母亲。我必须买另一架照相机。
这一切都是什麽呢?
我甚至不会问她∶我们为何不回到旅馆?我们到底在逃避什麽?「俱乐部」可能采取什麽行动?
但是,当我们离开「橡树巷」,而她告诉司机开进湾流乡下,到圣马丁维尔,我知道我们确实是「在逃家」。
* * * * * * * *
关於此事,她没有说什麽。她穿着卡其短裤、T恤,以及我们在打折店所买的皮条凉鞋,看起来真可爱。她洒上『强 丽』香水,真的便宜又芳香,也是在那家店买的。我想拍她的脸部,拍下她的脸在阴影中看起来的模样,还有那颧骨、脸颊凹处的那些阴影,以及红色嘴唇的可爱噘嘴模样。
最後她说∶「我完全不曾想到自己会结婚。我不曾想到自己会真正爱上一个人。我不曾想到┅┅」她静静坐着,看起来很惊恐。我看着她,觉得很倔强,想着「见鬼,我不要再说了」。
我很饿,想吃一点卡容地方的菜,真正的卡容杂烩,还有虾及红豆。想听听一些可笑、尖锐、鼻音很重又高亢的卡容音乐与歌唱,也许甚至想在什麽地方发现一处可以跳舞的小酒吧。
「我要『花园区』的那间房子。」我说。
她醒过来,像是一个人拉了系在身上的一根绳。她坐在那儿,凝视远方。
「要花一百万元呢!」她说,眼神迟钝又奇异。
「又怎麽样呢?」我说。
我们一起淋浴,穿上更多打折店员的短裤、衬衫与凉鞋。我们已准备好要出去了。
然後,一件愚蠢的事情发生了,多多少少愚蠢的事情。
一只可怕的路易斯安那棕色大蟑螂爬进房间,丽莎跳离了床,尖叫着,声嘶力竭地尖叫着,同时蟑螂蹒跚地爬过不平的化学地毯,越过房间。
其实是水虫,据我所知是如此。但是我所认识的路易斯安那人都只管叫它蟑螂,并且所有我所知道与这种蟑螂出生在此地的人,在它爬进房间时都会疯狂地尖叫。
我自己完全不怕蟑螂。所以,当丽莎尖叫得昏天黑地时,我是说快陷入完全的歇斯底里状态中,尖叫着,「艾略特,杀死它!杀死它!杀死它!」我就乐於去处理这个东西,用手把它从地毯上抓起来,准备把它丢出门外。这样比压碎它更是一个好主意,因为如果你直接压碎它,那麽它会发出一种可怕的僻啪噪音,并且在我看来,被压死的蟑螂比移动的蟑螂更难看。我不喜欢这种东西,但我不介意把它们抓起来。
当我的右手抓起蟑螂,像是抓住一只蛾,丽莎看到我这样做,陷入一种精神分裂的沈默状态,两手蒙住嘴。她凝视着我,无法相信我所做的事,而我静静站在那儿,凝视着她。然後她垂下双手,脸孔发白,流着汗,身体发抖,说道,「嗯,但愿不是去他的武士本人°°『强壮男士』先生°°空手抓起去它的蟑螂!」
我不知道她确实的感觉如何。也许她很惊奇、很害怕、很心烦,而我手中抓着蟑螂。我不知道。
无论是什麽情况,反正她的声音透露着愤怒、轻蔑与讽刺。我没有去想及此事,也许因为她那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尖叫声,让我感觉到无意识的怒气,於是我说道∶「你知道什麽吗?丽莎,我要把这只蟑螂放在你的衬衫。」
她完全疯狂了。
她就像刚才一样尖叫,真正尖叫着,冲进浴室的破壁橱里,用力关起门,推上门闩。从门口传来我所听过的最歇斯底里的诅咒、哀求,以及痛苦的哽咽啜泣声。
嗯,很显然此事对她而言并不好玩,完全不好玩。她太害怕了。我是一个卑劣的人。
但是有整整一小时的时间,我都无法说服她出来。我把蟑螂丢到外面,然後这个笨东西就丧命了。它死了,死了,死了。它不会再惊吓来自没有蟑螂的加州柏克莱的漂亮小女孩。它没有足够的部分留下来举行蟑螂葬礼。它死了。我恨抱歉,我告诉她,我不会再做这样的事,真的,这是欺侮人又卑鄙的事。
但是,虽然我要她镇定下来,并相信我,说我知道自己的表现很可怕,然而,我就是禁不住要说出逗她的话,诸如,「当然,我不会把一只黏黏的、丑陋的、多足的、蠕动的棕色大蟑螂放在你的衬衫!」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做,这种那麽具有施虐狂的意味,但也是那麽有趣,我禁不住要去做。当然,我知道自己不会真正去做。接着我说道,「当然我不会做的,丽莎,你认为我曾往一种『施虐°°被虐』狂情节中,把一只蟑螂放在你的衬衫中,期望你表现出对於蟑螂的恐惧吗?就像你在运动通廊中的鞭挞柱要我蒙上眼睛一样?不会的,夫人!」
但是,最後我乞求她走出来。
「丽莎,走出浴室吧!我发誓不会再对别人做这样的事。我以前不曾做过,以後也不会做。这是很卑鄙的,我不会再做。」我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她仍然不开门。
「好吧,丽莎。这儿是路易斯安那。下一次,如果有这样一只畜牲爬进来,你要怎麽做?」(哭叫声)「你以前在这儿而我不在这儿时,你都是怎麽做的?」(更多的哭叫声)「但是我现在在这里,它们爬进来时,我会驱除它们,好吗?现在你最好立刻跟我和解,否则我可能不跟你和解。」(可怕的哭叫声)「就像如果现在这间浴室中就有一只,从油布或靠在墙上的什麽东西下面跑出来,怎麽办呢?」(可怕、悲伤的哭叫声)
「我恨你,艾略特,」她以最深沈、响亮、动人的声音说。「你不了解这件事。你不知道这件事是怎麽样的。你无法想像我的感觉。我向上帝发誓,我现在恨你,我真的恨你,我恨。」
「丽莎,我恨抱歉!现在七点钟了,天黑了。我们待在这个狗屎的湾流城镇里。我肚子饿了。出来吧,好吗?如果你不出来,丽莎,『强壮男士』先生现在就要破干它的门而入了。」
她没有出来。
我冲破了门,就像我所说的那样。
实际上,这是很容易的。门的铰链生 、腐蚀,我用房间的一只木椅用力敲着门,於是铰链就裂开了。丽莎站在马桶顶端,手臂交叉,门躺在她面前,油漆剥落,她只是凝视着我。门的侧柱裂开,一团乱。
「看啊,妈的,」我说,张开双手。「没有蟑螂,我发誓。」我静静站立,对她微笑,默默请求她。我对她做手势,请她下来,到我身边。然後,她跳下马桶顶端,跑到门的倾斜面,投进我的怀抱。
「我要离开这间邋遢的汽车旅馆。」她说,我抱着她,吻她,把她脸上的头发拨回去,同时又表示道歉。她温柔地、热情地、无助地迸出阵阵新泪珠。
这是一个很不寻常、很甘美的时刻,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很卑鄙的人。
经理在用力敲击前门。他的妻子在喊叫着。
我们把所有的东西收集在一起。司机已经在外面了。我给了经理一百元,赔偿一切,并以嘲笑、傲慢的声音说,「这样会给你一个教训∶别再租给摇滚乐明星。」
我们坐进车中时,身体笑得弯成两半。
「去他的嬉皮!」经理说。
我们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状态中。
在离城镇二十哩远的地方,我们发现一间很大的路边饭店,有冷得冻人的空调设备、有我想吃的一切、有以六种不同方式在盘子上调制的河虾,还有杂烩和冷啤酒,电唱机播出最刺耳的卡容音乐,是我可能要求听的那种音乐。我像猪一样吃着。
我们一小时又一小时往北推进。
我们彼此亲昵着,时而谈谈,同时夜色笼罩在我们四周,至於我们置身何处或正往何处前进,倒并不真正重要,而车子的移动就像船只的移动。
当我们又稍微感到肚子饿时(是我,不是她。她很惊奇,我竟然会肚子饿),我们就开进一家露天电影院,让司机到後座睡觉,然後我们大买热狗、爆米花,看梅尔.吉勃逊所演的「冲锋飞车队」,是乔治。米勒所导的澳洲电影。尽管车上的这位女性发出嘲讽、讥剌、反强壮男人的警语,我还是认为这部电影很棒。
我想必喝了六罐啤酒。当第二部影片结束而她发动车子时,我已经要进入梦乡了。
「我们要到哪里?」我在困睡中问道。我几乎看不到东西。
「睡觉吧,」她说。「我们要前往不为人知的地方。」
「不为人知的地方。」我喜欢。从通气孔散发出来的凉爽空气往我身上冲过来。我依偎在她身上,两腿向旁边伸展。夜晚是一种海市蜃楼。
艾略特 27 保持温暖
我醒过来时,太阳正照射过挡风玻璃,我们目前以每小时至少一百哩的速度前进。司机在後座睡觉。
我对着陆地看了一眼,知道我们不再在路易斯安那了。我又朝路上看了一眼,知道地平线只能属於地球上的一个城市。我们正要开进德州的达拉斯,你几乎能够看到热气从道路上升起。
她没有看我,也没有减速,裸露的双腿很是修长,呈棕色,很柔软,从卡其短裤中出现。她从座位上拿起一个银罐,丢向我。「蓝眼睛的,咖啡。」她说。
我热烈地大啖一口咖啡,凝视前面的地方。前面的德州天空,万卷云形成的惊人高度,确实让自己感觉很卑微。有人已经打开了整个世界。云儿堆积到同温层,早晨的一道道金光穿透过它们,把起伏的白色地域变成淡红色、黄色与金色。
「美人儿,我们到底在这边做什麽?」我俯身亲吻她光滑、柔软的小脸颊。
我们已经登上完美的达拉斯公路网,穿过高耸的玻璃和钢柱所形成的荒野。到处我都看到未来主义的建筑,透露出几乎是埃及的纯洁与广袤,无瑕地反映着云的风景,滑过一百道擦亮的墙。
她在车群中穿进穿出,像是一位赛车手。
「曾听过比利.巴伯的德州吗?」她问。「在佛特.渥滋,今晚想到那儿跳舞吗?」
「想得要命,你是我的女孩,」我说,大咽下一口咖啡。「但是我把蛇皮长统靴留在纽奥良了。」
「我贾新的蛇皮长统靴给你。」她说。
「吃一点早餐如何?」我又吻她。「这个男孩需要一些燕麦、蛋、火腿,以及薄煎饼,解馋的东西。」
「你真正想到的只是食物,史雷特。」
「不要吃醋,丽莎,」我说。「现在你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喜爱的唯一的东西。」
* * * * * * * *
我们在巨大、华丽、银色的「希雅特摄政」停留够长的时间,可以在淋浴中做爱,让司机待在他自己的房间看彩色电视。然後我们前往「耐曼」、「沙可威兹」,以及时髦的科幻商店°°里面有玻璃天花板、喷泉、无花果树,以及银制升降梯,还有所有的廉售物,从钻石到垃圾食物,一应俱全。
我在「B.达尔顿」买了很多好书,主要是一些自己喜爱的老书,认为可以念给她听°°要是她让我这样做。她一直为我挑选蓝色、淡紫色和紫色的衣服°°套头毛衣,以及天鹅绒夹克、礼服用衬衫,甚至还有西装。我要她买古怪的高跟凉鞋,自己在店中为她穿好。我们所见到的每件漂亮的白衣服,她都必须至少为我试穿一下。
然後在接迎傍晚时,我们在「卡特.比尔」发现了我们真正想要的°°珍珠钮扣牛仔衬衫、特选的皮带、贴身的「蓝哥」牛仔裤,以及「墨西德斯.雷奥」长统靴。
我们到达「比利.巴伯的德州」时,天已经暗了,这个地方挤满了人。我们穿上相配的一切,还戴了帽子,然後闲逛进去,像是一对当地人°°或者我们是这样认为。谁知道我们其实看起来像谁呢?两个疯狂爱着的人吗?
经过一会儿的时间,我才体认到∶我们进入了一处像城市街区一样大小的围场,里面有纪念品店、撞球台、饭店,以及酒吧°°甚至还有一个室内牛仔竞技表演场°°有数千人吃着、喝着。挤进舞池,同时生动的西部乡村乐队奏出完美的音乐,音乐的波浪翻滚在所有的东西上面,立刻灌进我脑中。
第一个小时,我们跳每一支舞,包括快的、慢的、介於其中的,直接从瓶口喝啤酒,并且模仿四周的舞者,一直到我们筋疲力尽。我们在舞池附近潜行,手臂勾在彼此的颈上,轻松地走着,旋转着身体,脸贴着脸跳舞,接吻。女人穿着衣服,情人并不总是穿上完全相同的衣服°°这似乎是很疯狂的事。我的手根本无法离开她穿着紧身牛仔裤的美妙小屁股,还有她在紧身衬衫下突出来的乳房。她的头发仍然是那种女性的浓密乱发,像丝绸一样的黑纱垂在她肩膀上方,那是最後完美的一笔。她把帽子拉到眼睛上方,靠在木栏杆上,脚踝交叉,拇指勾在口袋中,真是去它的美得可以 ,我快无法忍受了。除了跳舞之外不能做什麽。
室内的牛仔竞技场倒是很真实的,也很不错。我喜欢它的气味,喜欢那些顿足的动物发出的声音。
广登是离达拉斯南部有一小时路程的城镇,一百年来,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他们都有一次规模宏大的跳蚤市集,吸引了美国各地的人。十点钟时,我们又坐在轿车往南疾驶,司机在後座上。跟以前一样,由丽莎开车。
「被褥,」她说,「这就是我正在寻找的,三○年代与四○年代最後真正的一批,在堪萨斯、德克萨斯和奥克拉荷马州制造,那儿的女人仍然知道如何制造。」
我们下了车,温度是九十八度。
但是从十一点到一点,我们都拖着脚,穿过一个无止尽延伸的市场的一些肮脏小径,经过数以千计的桌子和小房间,里面满是破家具、大草原古董、洋娃娃、油画、地毯、废物。我们发现数以磅计的被褥。我知道是数以磅计,因为我用绿色塑胶袋装着它们,扛在肩上。
「没有我的话,你要怎麽办?」我问。
「嘻,艾略特,我不知道,」她说。「不要动,我来擦掉你额头上的汗。」
但我那时也有点爱上被褥,了解到古老的款式°°德雷斯登盘子、结婚戒指、花篮、孤星,以及邮票。我喜爱那色彩、缝工,这些古老东西给人的触觉、它们清净的棉质气味,以及小贩以温和的方式跟丽莎讨价还价,而每次都以她想要的价钱买到。
我们在一个摊子上吃热狗,在树荫下睡了一会儿。我们全身是灰尘,黏搭搭的,注视着一家家的人走过°°桶状身材的家伙穿着短袖衬衫,女人穿着短裤与无袖上衣,还有小孩子。
「你喜欢这儿吗?」她问。
「我很喜欢,」我说。「就像另一个国家。没有人能够在这里发现我们。」
「是啊!就像『我俩没有明天』中的邦妮与克利德,」她说。「要是他们知道我们确实的身分,他们会杀了我们的。」
「我不知道这件事,」我说。「要是他们动粗的话,我能够处理他们。」我站起来,又买了两罐啤酒,靠在她身边坐下来。「你要这些被褥做什麽?」我问。
她有一会儿看起来怪怪的,好像看到了鬼或什麽的。然後她说,「努力保持温暖。」
「这样说不是很好,邦妮。我这位老克利德如何呢?他无法让你温暖吗?」
她对我露出少见的微笑,真的很可爱。
「你跟着我,邦妮,」我说。「我发誓,你永远不会再感觉寒冷的。」
在达拉斯的深处,我们在车子後座的所有被褥上做爱。
我们到达希雅特时,把被褥放在床上,被褥确实为这个地方增光。然後,我们游泳,在房间用餐,最後,我大声为她念书,同时她躺在我旁边的床上。
我念了两篇自己喜爱的短篇故事,以及一本詹姆斯.庞德惊险小说的有趣部分,还有一本法国经典中我喜爱的一段,诸如此类的东西。她很擅长听我念书。我一直想要一个女孩,让我念书给她听;我把这个心愿告诉她。
时间是午夜。我们又穿好衣服,坐上电梯到「圆屋顶」,在那儿跳舞,一直到乐队停止演奏。
「我们去开车兜风,」她说。「看看月光下『乌龟溪』与『高地公园』的大厦,你知道┅┅」
「当然,只要我们叫醒做大梦的李伯,让他开车,这样我就能够跟你一起依偎在後座。」
* * * * * * * *
我感觉好像我们在一起已经有好多年。情况对我来说最好不过了,每一个时刻都如此。
我们就这样在达拉斯又待了四个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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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吃外带的鸡肉,看电视上的篮球比赛,轮流大声念「纽约客」上面的短篇故事,还有书本中的章节。我们到游泳池游泳。
夜晚时,我们出去,到达拉斯的豪华大饭店、迪斯可舞厅,以及夜总会。有时,我们开很久的车到清静的乡下,期望发现古老的白色农屋,或者长满野草、埋葬南军死者的古老墓园。
我们在日落时走过小镇的老式街道,蝈蝈儿在树中鸣叫,我们坐在城镇广场旁的树枝上,在沈思中缓缓地注视着,同时天空的色彩与亮光消失了。
我们在凌晨两点看有线电视的老电影,同时我们一起依偎在被褥下面。我们一直在做爱。
在「美国希雅特摄政」太空船中做爱。在那儿,每件东西都是崭新的,没有一件东西是永恒的,窗子是仿造的,墙壁是仿造的,而做爱是那麽真实,就像雷雨一样°°无论是在纤尘不泄的床上,或在纤尘不泄的淋浴中,或在深沈、纤尘不泄、铺地毯的地板上。
我们时断时续地谈着话。我们谈着最恶劣的遭遇、学校的事情、父母的事情,以及我们认为很美的事情∶绘画、雕刻、音乐。
但是,渐渐地,我们的谈话开始飘离有关我们自己的话题。为了依附其他话题。也许她害怕了,也许我不想再多说,除非她说出很特殊的事情,是我想听的。而我很倔。我不知道。我们仍然谈了很多,但却是关於其他的事情。
我们辩论莫札特与巴哈、托尔斯泰与社思妥也夫斯基之间的对比,辩论摄影是不是一种艺术°°她说是,我说不是°°还有海明威与福克纳之间的对比。我们谈话的样子,好像我们彼此很了解。我们为狄安妮.阿布斯、为华格纳吵得很厉害。我们同意卡逊.麦坷蕾、费里尼、安东尼奥尼、田纳西.威廉斯,以及雷诺瓦有天才。
有一种美妙的紧张气氛存在,一种神奇的紧张气氛。好像在任何时刻都可能发生什麽事情。很重要的什麽事情,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谁会改变情势呢?好像如果我们再度谈论我们自己,就必须往前走一步,而我们无法走那一步。但是一小时又一小时,情况却显得非常美妙、非常有利、非常明白。
除了在一场真正关键性的决赛中,「勇士队」输给「塞尔特队」,而我们的啤酒喝完了,房间服务永远飞了,我真的、真的很生气。她从看着的报纸抬起头来,说她不曾听说有一个男人在一场球赛中那样喊叫。我告诉她说,就其夸耀的成分而言,这是象徵性的暴力,请她不要讲了。
「有一点太象徵性了,你不认为吗?」她把我锁在浴室外面,洗了历史上时间最久的淋浴。为了表示自己拥有最後的决定权,我喝得烂醉。
第三夜,睡到一半时,我醒过来,发现床上只有我自己一个人。
她拉起了窗 ,正站在窗旁,望着外面灯光永不熄灭的达拉斯钢铸大荒野。
天空在她头上方是一片广袤,一种深沈的蓝,加上小星星的活动画景。她垂着头,在窗户的衬托下,看起来很渺小。她似乎在轻声唱着什麽。声音太微弱,无法确定。很像她的香奈儿的香气。
我起床时,她默默转身,走到房间中央迎接我。我们把手臂搭在对方身上,拥抱着。
「艾略特。」她说,好像她努力要告诉我一个可怕的秘密,但她却只是把头靠在我肩上。我抱着她,抚摸她的头发。
又回到被下,她在颤抖、在屈服,像一个半受惊吓的年轻女核。
我再醒过来时,她坐在床上的远处角落,无声的电视移到她的方向,不让亮光妨碍我,我猜想,她只是注视着电视,蓝色的亮光在她脸上闪烁;她正在喝身边的孟买琴酒,不用酒杯,并且抽着我的「百乐门」香菸。
司机在隔壁房间说,他必须回家了。他喜欢所赚的钱及一切,还有旅行,并且饭菜也很棒,但是,他的哥哥要在纽奥良的「赎罪者教堂」结婚,他必须回家。
但是我们知道,本来就可以让他把轿车开回去,再去租一辆车。
我们要回去并不是因为这件事。
她在吃饭时完全沈默无言,看起来很悲伤,也就是说,她那种悲伤很美、很高尚、很令人痛心、很令人惊恐、很令人难过。我说道,「我们要回去,不是吗?」
她点头,手在颤抖。我们在「香柏泉」发现一间小小的酒吧,那儿有一架电唱机,我们可以完全独自跳舞。但是她太紧张、太不快乐。我们在十点钟而回去。
* * * * * * * *
早晨四点钟时,我们两人都很清醒,此时阳光照射在玻璃城市上。我们又穿好晚礼服,退了旅馆。她又要司机坐到後座,说她想开车。
「这样子,如果你想的话,可以念书给我听。」她说。
我想这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我们甚至还没有去碰克洛加的《大路上》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她竟然不曾读过这本书,我很惊奇。
她开车时,看起来很美。她的黑色衣服滑离膝盖,掀到大腿地方,腿部很可爱,她以细高跟用力踩着踏板。开着大轿车,像一个被太阳晒黑的女孩,在十几岁时就学会开车,也就是说,比大部分男人所可能表现的更有风味、更自在,必要时能够在三秒钟内停好车,不用哼一声,只用一只手臂。超车从不犹疑,每次有机会就闯黄灯,不曾也不必让别人先开或开在前面,并且会不顾「停」的标志,直冲过去。
事实上,她很容易、很快速地操纵这辆车,她使得我有点紧张,因为她不只一次叫我闭嘴。她真正想做的事情是∶开得比司机还快。不久,我们就在怒吼中冲向纽奥良。没有人车时,时速是九十哩,有人车时则是七十哩。有一次她加速到一百一十哩,我要她减速,否则我要立刻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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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她说,这是阅读《大路上》一书的好时间。她甚至无法再微笑了。但她还是尝试。她在颤抖。我说这本书很妙、很有诗意,她只是点头。
我把自己所喜欢的段落都念给她听,也就是那些真正令人眩惑及真正原创的部分°°虽然所有的部分都是真正令人眩惑、真正原创的。不久,她就真的喜欢了,点着头,微笑着,大笑着。她问我一些小问题,是有关引发此书的尼尔.卡沙迪、亚伦.金斯堡、格雷哥利.柯尔索,以及其他人。这些人都是五○年代旧金山的披头诗人和作家,基於各种实际的目的,六○年代的嬉皮出现後,他们就不再受欢迎。後来我们年纪够大,才知道是怎麽回事。我们上学时,他们属於最脆弱的话题,是最近的文学史。她对於他们几乎一无所知,而克洛加的散文令她感到很兴奋,其实我并不真正觉得惊奇。
最後,我念了这书的一个热闹部分给她听;在这部分中,索尔与丁恩待在丹佛,而丁恩精神很亢奋,不断偷车,速度很快,警察甚至都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之後,我念到另一个段落,在这个段落中,他们正驾驶一辆轿车到纽约,而丁恩要索尔想像∶要是他们拥有自己正在开的车子,情况会是如何?还有,他们可以开上一条路,穿过墨西哥和巴拿马,也许甚至到达南美底端。
我停下来。
我们刚怒吼着驶过路易斯安那的希雷维波,我们一直往南前进。
她直直往前看,眼睛张得很大,忽然眨着,好像努力要看穿一层雾。
她看了我短暂的一秒钟,然後又看着路。
「那条路还在那儿,一定是的,」我说。「穿过墨西哥、中美,一直到里约┅┅我们可以租一辆较好的车。去它的,我们可以搭飞机,我们可以做任何事情┅┅」
沈寂。
这是我告诉自己不要做的事。我的声音听起来太有怒气,不会有用的。
速度仪上的数字又爬升到一百。她拍了一下眼睛。是眼泪没错。但是她已经看到速度仪,於是减慢速度。
然後她又沈默无言,脸色发白,嘴唇颤抖。她看起来像是可能尖叫出来,或什麽的。然後她又加速,眼神茫然。
过了一会儿,我把书放开,打开我在德州某个地方所买的那瓶「约翰走路」,啜了一小口。我再也念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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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驶过了巴顿.罗杰後,她就说道∶「你的护照呢?你有带在身上吗?」
「没有,在纽奥良的房间里。」我说。
「去它的。」她说。
「你的呢?」
「我有。」
「嗯,没什麽了不起,我们可以去拿我的护照,」我说。「我们可以退旅馆,到飞机场,搭第一班飞机到任何地方。」
她那双又大又圆的棕色眼睛对我闪亮了很长的时间,我伸出手去稳住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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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天黑之前,我们快速驶过「法国区」的狭窄街道,她用车上的电话把司机叫醒。
我们下了车,衣服乱绉绉的,筋疲力尽,肚子很饿,拿着一堆发黏的纸袋,装满垃圾,然後走进小旅馆的石板车道。
我们还没有走到桌旁,她就转身。
「你要做吗?」她说。
「我确实要做。」我说。
我看了她一秒钟,看着她发白的脸孔,看着她眼中纯然恐惧的神色。我想说∶我们在逃离什麽呢?为何一定要这样呢?告诉我说你爱我,去它的,丽莎。我们全都说出来吧!
「你有很多电话留言。」桌旁的女人说。
我想对她说出这一切,说出更多的话,但是我没有。我知道我会接受她所提出的任何条件。
「进去吧,去拿你的护照,」她低声说。她的指头实际上在掐着我手臂上的肉。「我在车上等你。马上出来。」
「还有你们的同伴。」那个女人说。她伸长脖子,透过玻璃门看进院子之中。「两位男士还在等着你们,整天一直在等着。」
丽莎旋转身体,透过门怒视着。
理查,这位高高的「志愿奴隶的主人」,正站在小花园中,监视着我们,背对着小屋的门。还有史各特,这位令人难忘的「训练员中的训练员」,正要走上来,正要把香菸压熄。
情慾樂園(13-14) 作者_CSH 第2部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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