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幻想是指個體在想象中參與強姦、進入虛構故事中的強姦情節,或進行自願的強暴遊戲。這種幻想在男女的性心理中都相對常見,內容跨度從非自願的誘惑到暴力的強迫性交,參與者既可以是施暴者,也可以是被強暴者。其核心在於,這並非現實中的犯罪,而是腦子裡的指令碼。正如那句老話所說,街上的強暴是犯罪,而幻想不等於容忍、想做或想遭受真實的強暴。所有社會都禁止強暴,但允許在安全的範圍內體驗這種強烈的衝動。
關於強暴幻想的成因,主要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心理學視角,認為這是一種緩衝機制,幫助人們卸下文化賦予性的恥辱感。在安全的環境中享受強烈體驗,可以卸掉“我主動參與”的責任。例如緊身衣撕裂類(bodice-ripper)愛情小說常利用這一結構。對於有臣服或支配傾向的人而言,這代表在幻想中握有或失去對性的控制權,而無需真正違法。另一種是社會生物學說法,認為史前實施強暴的人更可能傳下基因,因此幻想是文明社會里的基因替代。源文並列了這兩套理論,並未判定誰佔上風。
創傷經歷也是強暴幻想的重要來源。有些曾被性侵犯的女性,透過幻想在安全的環境裡重新掌控局面。麥克·J·拜德在《前戲:性幻想的秘密邏輯》中指出,被虐待過的兒童長大後,常會發展出與所受虐待相關的性幻想。享受投降或屈辱幻想的成人,實際上是在對自己說:“我重新創造一個糟糕的場景,這一次劇本是我寫的。”這是一種臨床描述,強調成人倖存者的心理重建,而非統計事實。
在一般女性的被強暴幻想中,很大一部分建立在“男性渴望、迷戀,因而打破禁錮”的基礎上。幻想裡的男主角往往是不苟言笑、被社會期待捆住的有權有勢者,如《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中的角色。儘管表面是強暴,但情節的主宰權實際上在幻想者手裡。真實強暴是以性交為媒介的控制,是施者的單獨行為;而幻想的本質是以控制手段表達的性交,因此人們可以從施者或更常見的“受害者”角度來享受。部分女性主義者主張將其正名為“宰制與被宰制幻想”。
文學與影視作品中不乏“描寫強暴卻未遭文字譴責”的例子,源文點出三個由女性創作的代表作。安·蘭德在《源頭》中讓男主角強暴女主角,被強暴者明確表示“他沒經過我同意,他強暴了我”,而蘭德後來解釋這是“受到深刻邀請的強暴”。瑪格麗特·米切爾的《飄》中,郝思嘉被丈夫白瑞德強暴,事後她的反應似乎高興多於怨恨。莉娜·惠特穆勒的電影《蕩寇志》裡,一位有錢粗魯的女人和下級工人擱淺無人島,工人一邊背誦共產宣傳一邊強暴她,事後女人變得順從忠實。
在 BDSM 圈子裡,更普遍使用的詞彙是 ravishment,用以區分兩廂情願的角色扮演和非情願的真實襲擊。因為“非情願”的幻覺對此類場景至關重要,所以通常設有安全機制。例如,可以口頭抗議或喊“不要”,直到特定的安全字被說出,場景才不會中斷。也常用停止燈號,如紅燈表示全停,黃燈表示放慢。若情節包含出其不意的元素,上位者或 ravisher 可能會使用“開始字”或其他事先約好的訊號。所有參與者需事先商量將發生的情節、界限以及感情問題,特別是對於經歷過真實性虐待的人。德斯蒙德·瑞文斯通於 2005 年出版的《Ravishment: The Dark Side of Erotic Fantasy》是源文列出的參考書籍。












